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2026年春季
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激发学习的主动性,促进学生更好发展,根据《宜宾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宜学院教字〔2025〕9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情况,制定学院2026年春季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原则
(一)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本细则仅适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
(三)转专业工作中,若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批次跨专业类转专业学生需延长修业年限。专业类的划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
(五)本批次成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需降级编入2026级,按转入专业2026级培养方案要求学习。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接受学生咨询、审查转出(入)学生资格、考核转入学生,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等工作。
三、转专业条件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首先满足学校《宜宾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宜学院教字〔2025〕97号)转专业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学习能力较强,修完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学年规定的通识教育、创新创业必修课程,且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三)身体情况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
(四)满足拟转入学院(部)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一)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二)应做退学处理的;
(三)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如专升本、对口职高、联合培养等;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
为了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对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不设学分绩点限制。
本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的计划、条件以及要求:
专业名称 | 转入人数(≤录取人数的10%) | 面向生源 | 条件、要求、说明 | 考核方式 |
汉语言文学 | ≤20 |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 (1)原专业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2)有一定文学阅读、写作基础。 | 面试 |
广播电视学 | ≤5 |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 (1)原专业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2)具备基础信息采集与整理能力。 | 面试 |
广播电视编导 | ≤8 |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 (1)原专业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2)无色盲、色弱(以高考体检结果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为准)。 (3)有影视创作、艺术审美基础或相关兴趣特长。 | 面试 |
四、考核安排
(一)考核内容
1.汉语言文学专业:主要考查学生的文学基础知识(涵盖古今中外经典文学作品、文学思潮等),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认知、学习规划及综合素养,时长每人10-15分钟(含个人汇报和问答环节)。
2.广播电视学专业:主要考查学生的对新闻传播行业的理解、信息敏感度及沟通表达能力,时长每人10-15分钟(含个人汇报和问答环节)。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结合学生提交的作品(如有,包含摄影作品、短视频、文字创意方案等),重点评估其艺术审美、创作潜力及对专业的认知,时长每人10-15分钟(含个人汇报和问答环节)。
面试评分标准
评分维度 | 评分标准 |
专业认知与兴趣(30分) | 对拟转入专业有深刻理解和强烈热爱,能清晰地阐述该专业的核心内涵、学科特点及行业价值,兴趣来源真实、有依据,职业规划与专业高度契合。 |
综合素养与表达能力(30分) | 逻辑思维缜密,语言表达流畅、精准、富有感染力。具备扎实的知识储备与迁移能力,能快速抓取问题核心并展开深入分析,沟通互动能力强。 |
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15分) | 心态平和稳定,能从容应对压力性提问或突发状况,临场反应敏捷,情绪控制能力强,在紧张情境下仍能保持清晰的思路和得体的表达。 |
综合素质与个人特长(15分) | 在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科研经历、才艺特长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且与所申请专业高度相关,能体现较强的综合实力与个人特色。 |
学习态度与规划(10分) | 学习态度极其端正,求知欲强。对未来的学习有系统、可行的长短期规划,目标明确,能清晰地描述如何利用学院资源提升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 |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所有面试合格的学生,根据申请转入专业,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名额依次录取;若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并列,则以学生相应学年大学语文、大学外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必修课程考核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按大学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三)特殊情况录取:符合学校《宜宾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宜学院教字〔2025〕97号)中第十二条规定的特殊学生(如退役复学、休学创业复学、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经学生申请、所在学院(部)同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五、工作流程
(一)细则公布:在学校发布当年转专业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学院公布本细则及各专业接收名额、考核时间安排、咨询与投诉方式。
(二)学生申请: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选择我院1个目标专业,并同时向我院教学办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84407544@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目标专业):
1.学生成绩单(查询路径:智慧校园-中英文成绩单);
2.志愿转入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学生需提供无色盲、色弱证明材料(以高考体检结果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为准);
3.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退役证明、创新创业项目证书、体检证明等,如有则提供);
4.其它材料(如摄影作品、短视频、文字创意方案等,如有则提供,电子版即可)。
智慧校园里通过转出专业审核的同学,自行加入QQ群(群号:225669206),以便后续相关事项的通知。入群请备注“学院简称+姓名+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在转出审核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依据本细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考核条件的学生名单。
(四)组织考核:按照公布的考核时间,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前1个工作日通知学生具体考核地点、形式及注意事项。没有参加考核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转专业申请。
(五)成绩公示与拟录取: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学院公布学生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与异议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核、公示并发文。
六、咨询与投诉
(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831-3530908(袁老师)
咨询地点:A区行政楼309办公室
(二)投诉和监督方式
投诉和监督电话及联系人:0831-3545062(张老师)
投诉邮箱:1401714@qq.com
投诉需实名提交,并说明具体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对投诉人信息保密,在收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并反馈结果。
七、附则
(一)本细则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二)如与学校后续发布的转专业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学校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或四川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