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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2026年春季 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时间:2026-05-14点击数: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2026年春季

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充分发挥学生的兴趣和特长,激发学习的主动性,促进学生更好发展,根据《宜宾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宜学院教字〔2025〕97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情况,制定学院2026年春季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原则

(一)转专业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本细则仅适用于2025年普通高考统招录取入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籍在校学生。

转专业工作中,若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转专业资格,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本批次跨专业类转专业学生需延长修业年限。专业类的划分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为准)。

(五)本批次成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需降级编入2026级,按转入专业2026培养方案要求学习。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由党、政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师代表为成员的转专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接受学生咨询、审查转出(入)学生资格、考核转入学生,对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全程监督并处理投诉等工作。

三、转专业条件

申请专业的学生应首先满足学校《宜宾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宜学院教字2025〕97号)转专业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优良,遵纪守法,未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二)学习能力较强,修完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应学年规定的通识教育、创新创业必修课程,且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三)身体情况符合转入专业招生要求。

(四)满足拟转入学院(部)转专业实施细则的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转专业: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应做退学处理的;

)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如专升本、对口职高、联合培养等;

)其他不符合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规定的。

为了满足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和发挥学生的特长,培养多学科交叉的创新创业人才,对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申请转出原专业的学生不设学分绩点限制。

学院各专业接收转入的计划、条件以及要求

专业名称

转入人数(≤录取人数的10%)

面向生源

条件、要求、说明

考核方式

汉语言文学

≤20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1)原专业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2有一定文学阅读、写作基础

面试

广播电视学

≤5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1)原专业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2)具备基础信息采集与整理能力。

面试

广播电视编导

≤8

高考非艺术类考生

1)原专业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合格,无补考或重修。

2无色盲、色弱(以高考体检结果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为准)

3有影视创作、艺术审美基础或相关兴趣特长

面试

四、考核安排

(一)考核内容

1.汉语言文学专业:主要考查学生的文学基础知识(涵盖古今中外经典文学作品、文学思潮等)对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认知、学习规划及综合素养,时长每人10-15分钟含个人汇报和问答环节

2.广播电视学专业:主要考查学生的对新闻传播行业的理解、信息敏感度及沟通表达能力时长每人10-15分钟含个人汇报和问答环节

3.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结合学生提交的作品(如有,包含摄影作品、短视频、文字创意方案等),重点评估其艺术审美、创作潜力及对专业的认知,时长每人10-15分钟含个人汇报和问答环节

面试评分标准

评分维度

评分标准

专业认知与兴趣30分

对拟转入专业有深刻理解和强烈热爱,能清晰地阐述该专业的核心内涵、学科特点及行业价值,兴趣来源真实、有依据,职业规划与专业高度契合。

综合素养与表达能力30分

逻辑思维缜密,语言表达流畅、精准、富有感染力。具备扎实的知识储备与迁移能力,能快速抓取问题核心并展开深入分析,沟通互动能力强。

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15分

心态平和稳定,能从容应对压力性提问或突发状况,临场反应敏捷,情绪控制能力强,在紧张情境下仍能保持清晰的思路和得体的表达。

综合素质与个人特长15分

在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科研经历、才艺特长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且与所申请专业高度相关,能体现较强的综合实力与个人特色。

学习态度与规划10分

学习态度极其端正,求知欲强。对未来的学习有系统、可行的长短期规划,目标明确,能清晰地描述如何利用学院资源提升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

(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所有面试合格的学生,根据申请转入专业,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名额依次录取;若录取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并列,则以学生相应学年大学语文、大学外语、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必修课程考核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仍相同,按大学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三)特殊情况录取:符合学校《宜宾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宜学院教字2025〕97号)中第十二条规定的特殊学生(如退役复学、休学创业复学、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经学生申请、所在学院(部)同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确认,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五、工作流程

(一)细则公布:在学校发布当年转专业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学院公布本细则及各专业接收名额、考核时间安排、咨询与投诉方式。

(二)学生申请: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务系统提交转专业申请,选择我院1个目标专业,并同时院教学办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84407544@qq.com,文件命名格式为:学号-姓名-目标专业):

1.学生成绩单(查询路径:智慧校园-中英文成绩单)

2.志愿转入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学生需提供无色盲、色弱证明材料(以高考体检结果或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近期体检证明为准)

3.特殊情况证明材料(如退役证明、创新创业项目证书、体检证明等,如有则提供)

4.其它材料(摄影作品、短视频、文字创意方案等如有则提供,电子版即可

智慧校园里通过转出专业审核的同学,自行加入QQ群(群号:225669206),以便后续相关事项的通知。入群请备注“学院简称+姓名+联系电话”。

(三)资格审查: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在转出审核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依据本细则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考核条件的学生名单。

(四)组织考核:按照公布的考核时间,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考核考核前1个工作日通知学生具体考核地点、形式及注意事项。没有参加考核的学生,视为自愿放弃转专业申请。

(五)成绩公示与拟录取: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学院公布学生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咨询与异议申诉,申诉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学院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上报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教务处,由教务处按学校规定程序审核、公示并发文。

六、咨询与投诉

(一)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831-3530908(袁老师)

咨询地点:A区行政楼309办公室

(二)投诉和监督方式

投诉和监督电话及联系人0831-3545062(张老师)

投诉邮箱:1401714@qq.com

投诉需实名提交,并说明具体事由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对投诉人信息保密,在收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启动核查并反馈结果。

、附则

本细则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如与学校后续发布的转专业相关规定不一致,以学校规定为准;如遇国家或四川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政策调整,按上级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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