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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传媒实验室管理制度

作者:时间:2025-04-18点击数:

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传媒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实验室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实验室隶属于宜宾学院文新学院,主要用于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学生学习。

第三条 严格执行医疗管理法律、法规、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实验室安全的监督和管理,对可能影响检验工作的安全隐患进行控制。

第四条 走廊、楼梯、出口等部位和消防安全设施前要保持畅通,严禁堆放物品,并不得随意移位、损坏和挪用消防器材。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在离开实验室时检查电源是否关闭。

(2)负责编写实验室运营手册。

(3)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4)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使用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5)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安全台账建档工作。

(6)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查。

(7)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8)严格配发钥匙,不得随意发放实验室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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