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及工作职责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的精神,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制度,减少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依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整体要求,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决定成立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高正伟(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罗红昌(文学与新闻传媒学院副院长)
秘 书:唐纯丽(实验室管理员)
成 员:何惬 董海琴 杨娟 何怡庆 杜畅 黎丁玮(使用实验室的专业教研室主任以及任课教师)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制订安全工作制度与安全预案。
(二)加强对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三)定期检查实验室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积极的预防措施,向学校提出工作建议。
(四)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安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二、组长职责
(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安全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掌握和自觉遵守国家的各类安全法律、法规。
(二)组织全体教师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指示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三)参加上级要求参加的有关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全工作。
(四)定期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及时了解安全情况,熟悉组织学校各类大型活动安全措施和审批权限,指导安全工作,并就安全工作中的问题给予指示。
(五)协调安全工作,团结带领全体师生,做好安全工作。
三、副组长职责
(一)在组长的领导下,组织师生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及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
(二)根据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安全教育计划,使安全教育工作有章可循、落实有法。
(三)组织实施学院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各种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演练。
(四)抓好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各种阵地有针对性、分阶段性地宣传各种安全知识。
(五)指导并监督检查管理员和任课教师做好实验室使用工作。
四、实验室管理员和小组成员职责
(一)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在学期课程开始时强调把学生的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警钟长鸣。负责每学期学生消防知识的宣传和避险演习。
(二)实验室管理员和任课教师是实验室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监督学生的实验室使用情况,学生不得在实验室追逐、打闹,不得将食物带到实验室食用。学生上课时带进实验室的物品,提醒学生在离开时带走。
(三)定期检查教室内外物品(如门窗玻璃、电灯风扇、开关插板等)的使用情况,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联系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并教育学生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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